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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據來源:中國自然資源報
2020-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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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確保河道和湖區耕地數據、濕地數據、耕地種植情況真實可靠,近日,國務院第三次全國國土調查領導小組辦公室印發3項技術規定。
其中,《第三次全國國土調查河道耕地和湖區耕地套合統計技術規定》明確了河道和湖區耕地套合統計目的、內容、技術方法與流程、提交成果等,適用于“三調”耕地數據及其年度國土變更調查河道耕地和湖區耕地圖斑的套合統計分析,旨在利用堤壩、高水位數據套合“三調”耕地圖斑,統計河道和湖區耕地面積以及黃河灘區老灘范圍內的耕地面積。
《第三次全國國土調查濕地數據比對核查技術規定》規定了“三調”濕地數據與第二次全國濕地調查(以下簡稱“濕地二調”)數據比對核查目的、方法、原則、流程及質量控制等內容,適用于“三調”中濕地調查成果的影像核實和“濕地二調”數據合理性分析,旨在通過比對核查以評估“三調”濕地成果的真實性,分析“濕地二調”數據流向流量的合理性。按照“三調”濕地標準,以“濕地二調”數據、地理國情沼澤區、數字高程模型為重要參考,依據多時相遙感影像核實“三調”濕地數據。
《第三次全國國土調查耕地種植情況比對分析技術規定》規定了耕地圖斑種植情況比對分析目的、方法、原則、流程及質量控制等內容,適用于“三調”耕地種植情況影像比對核實,旨在采用遙感影像抽樣比對核實“三調”耕地圖斑種植情況標注成果,評估標注成果的真實性和準確性。
附件:
第三次全國國土調查河道耕地和湖區耕地套合統計技術規定.pdf
第三次全國國土調查濕地數據與第二次全國濕地調查數據比對核查技術規定.pdf